一封举报信牵出惊天案
2001年7月10日,一封举报信寄进贵州省公安厅“打黑办”,信中透出一个惊人的信息:“一个叫张志文的人,从2000年7月开始,组织内地女青年到香港,强迫她们做三陪。这伙人分工明确,在县城有人办证,到了深圳、香港有人接送……”
寥寥几行字透露重大案情,立即引起贵州省公安厅的重视。由于案情涉及面广,情况特殊,省厅当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初步调查。
很快,来自香港警方的档案记录证实了举报信的真实性:2000年10月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镇远、台江等县的多名女青年,因涉嫌在港从事色情业,被警方遣返。
黔东南州公安机关立即四处走访,讯问了这批女青年,“张志文”正式进入警方视线。
据女青年称,这是一个在舞阳河畔某县城做皮鞋生意的福建人,曾多次利用香港方面寄来的邀请函,组织当地女青年出境“打工”……
部督案件惊动两地
案情初步查实后,贵州警方立即向公安部汇报了案件进展。公安部领导指示:“7.10案件”列为部督案件,贵州公安要从树立中国刑警形象的高度,全力侦破这起案件。
据警方提供的资料,从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内地不少妇女被“蛇头”拐骗出境从事色情服务,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公安部将此案为列为一个“标本案件”,意在为携手打击跨境犯罪提供良好的思路。
很快,由公安部牵头组成的“7.10”案件的专案协调会在贵阳秘密召开,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四川等可能涉案的七省刑侦总队负责人出席了会议,香港警方也派代表参加了专案协调会。此次行动被香港警方命名为“前瞻跨界行动”,梁醒辉总督察带领8名香港警员,专程赴黔东南州首府凯里配合当地警方工作。
“文哥”“苏梅”落网
2001年7月22日,“张志文”被依法刑拘。在从被遣返的女青年中掌握大量铁证后,对张的审讯很快取得突破:“张志文”真名刘志文,他通过福建老乡认识了常住深圳的苏梅夫妇。苏梅让他“物色”当地女青年,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送往广州交给一个叫苏灿治的人,每介绍一人,可获三千元好处费。
8月12日,在经过一月的前期准备后,专案组赶赴深圳,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查出苏灿治的藏匿处所,并一举将准备外逃的苏灿治、梁伟民抓获。
结果发现,“苏梅”与苏灿治同系一人,“苏梅”只是苏灿治为隐蔽身份所使用的化名。经过突审后证实,梁伟民正是受害者所说的负责在香港接站的“文哥”。
“犯罪锁链”组织严密
在几名关键的疑犯被擒获后,“7.10”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经警方证实,几名疑犯分工不同,“各司其责”,形成了一个从内地到香港的“犯罪锁链”。
刘志文无疑是“锁链起点”。这名曾在黔东南做皮鞋生意的福建人,2000年4月认识苏灿治,被拉入犯罪集团。在认识苏后,他立即潜入贵州黔东南各县,开始以招工为名,物色青年妇女,准备“货源”。从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一年间,他“推荐”了9名妇女。此外,他与苏学良一起,还负责在黔东南各县“打点”关系,以便这批妇女能办到出境证明,并将这批妇女送往广州。
苏灿治则是该“锁链”中的中间环节,负责在广州“接站”,并与香港方面联络,通知他们接人。
“锁链”的尾端,便是梁伟民及一个名叫“阿龙”的人。他们负责为那些“有意到香港打工”的女青年提供邀请函。当然,到香港后,也负责为她们“安排工作”——接客,此外,还充当打手和监管人的“职责”。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的“罪恶锁链”中,一位黔东南州某县公安局的警察也充当了重要角色。这位因为两三千元好处费而丧失良知的败类,不仅在办理出境手续时为刘志文等人提供方便,还把自己的姐妹推进了火坑,并在案发后通风报信,意图逃避责任。
来自黔东南警方的消息,经9个多月的侦破,“罪恶锁链”已被斩断。等待这些嫌疑犯的,将是法律的严正审判。 徐海波陈本荣田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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