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一男子认为女友卖淫,多次劝阻遭拒后,竟连刺女友数十刀直至其身亡。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子死缓,并赔偿死者家属8.3万元。
肝脾被刺破失血而死
2001年4月3日凌晨5时,番禺区源发旅店保安员梁某巡逻时,发现406房一名男子浑身是血,于是上前询问。该男子回答说自己杀了人,并已经报警。
随后赶到的“110”警察在406房内,发现一名女死者。经检验,死者身上共有31处刀伤,脾、肝破裂,因创伤性失血休克死亡。
女友“卖淫”劝说不听
经查,该男子名叫尚金勇,27岁,浙江省缙云县人。
尚金勇交待,死者是他的女朋友,叫阿珍(化名),广西灵山人。2001年2月间,尚发现女友从事卖淫活动,多次劝阻无效。4月2日晚上,尚在事发旅店内多次劝说阿珍不要再做“鸡”,但阿珍不听。3日凌晨4时多,尚一怒之下,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朝阿珍的头部、身上乱捅,并用双手扼住其脖子,直至其不动。
“激愤杀人”理由不足
2001年8月9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尚金勇犯故意杀人罪,向广州中院提起公诉,随后,死者家属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尚赔偿各种损失共计近18万元。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除被告人供诉外,无其他证据证实被害人从事卖淫活动,被告激愤杀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予采纳,判处尚金勇死缓,并赔偿死者家属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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