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蔷 通讯员张蕾)今天上午,被检察院起诉涉嫌犯重婚罪的王某坐在了被告席上,他一反以前在公安局承认过的事实,表示自己与另一被告陈某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陈某只是他的“雇工”。而“二奶”陈某则对法庭说,虽然知道王某还未离婚,但她与王某一直以夫妻相称。两名被告均承认王某与其妻子余某并未离婚,而只是到法院起诉过离婚。
今天,双眼近乎失明的余某表现得较为冷静,但有时仍然对王某和“二奶”陈某流露出愤怒。而“二奶”陈某则面对众多摄像机镜头,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后悔和王某一起生活。
据悉,这是新《婚姻法》颁布后我国法院受理的首起由公诉机关起诉的重婚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王某于1987年10月15日与余某双方自愿登记结婚,1988年育有一子,在未与余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于1999年5月与陈某来京,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于2000年1月育有一女。被告人陈某在明知被告人王某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直至被抓获。
新《婚姻法》首次以条文形式明确规定“对重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据悉,本案被害人余某也曾就此案搜集证据,但是没人愿意为她作证。无法取证,法院也就无法受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使得新《婚姻法》实施后人们最关心又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找到了一条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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