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恩爱夫妻,因妻子多次流产,未能生育,丈夫提出离婚,妻子遂在一个夜晚举起一把尖刀刺向丈夫的小腹,然后冲进卫生间拧开煤气自杀……
近日,这名自杀未遂的女子余玲(化名)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然而被捅出肠子的丈夫石志(化名)却在庭上为妻子说情,称她当时并不想杀死自己,“凶手”的婆婆、小姑、邻居也纷纷作证说情。然而法律是无情的,法院审判后认定,余玲故意杀人罪成立。
-新快报记者温建敏
据了解,去年5月26日凌晨2时许,33岁的余玲因怒恨丈夫要离婚,持刀朝正在熟睡的丈夫石志腹部猛刺了一刀,石一声惨叫后惊醒反抗,同住的石母听到叫声连忙赶来,母子合力夺下了余手中的尖刀。
石的妹妹和邻居也闻声赶到,见石志浑身是血,腹部被刀捅开一个大口,肠子都流出来了。而余玲则将自己反锁在卫生间,而后传来开煤气瓶的声音。
接警后赶来的警察破门将企图开煤气自杀的余玲带走,石志则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据石志事后回忆,他于1994年11月与余玲结婚后,余先后流产过4次。2000年8月,石曾因余不能生孩子一事向她提起离婚。去年4月,余再次怀孕,但还是流产了。5月25日晚11时许,余在睡房中对石说,已向医生了解过,她还有生孩子的机会,想再搏一次,但石说:“子宫畸形,生孩子的机会很低,我不想再搏了。”两个多小时后,便发生了余玲拿刀捅石的一幕。
2001年11月7日,余玲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广州中院提起公诉。近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审理,虽然石志在庭上为妻子说情;余玲的婆婆、小姑、邻居也纷纷作证说这对夫妻情深意真;余玲也改口说她并不想杀死丈夫。但法庭认为,被告人余玲在预审中对其想杀死被害人后再自杀的作案动机供认不讳,这与其作案的客观相吻合,故她后来辩解没有杀人动机的依据不足。
但法院同时认为,被告人与被害人确实感情一贯和睦。鉴于余犯罪是由家庭矛盾引起的,侵害的对象是家庭成员,被害人伤愈后未有后遗症,且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其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尚不十分严重,案发后又对其行为深感悔意,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后判处被告余玲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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