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电 家住江苏省通州市张芝山镇天星村的82岁老太太吴美英,远赴镇江继承继子何金贵的房产———一幢房子。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继子抱养的女儿何平认为吴老太没有继承权。吴老太一纸诉状将养孙女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吴老太败诉。吴老太不服,又上诉到镇江市中级法院。日前,中院调解成功,吴老太与养孙女何平握手言和,吴老太得房产的40%。
1946年,何金贵13岁那年,吴美英与他的父亲再婚,成为他的继母。第二年,何金贵随父亲到上海做工。1962年3年困难时期,何金贵的父亲回到通州市老家,和吴美英一直生活到1980年去世。何金贵留在上海工作,1953年成家结婚,因为一直没有生育子女,1959年收养了6岁的何平,将她抚养成人。20世纪60年代,何金贵的妻子被下放到镇江。此后,她就和养女何平在镇江生活。何金贵退休后也来到镇江,与养女一起生活。1980年,何金贵的妻子申请在镇江建了一幢房子,主要用于出租。1999年何金贵的妻子去世。2000年何金贵与养女发生家庭矛盾,搬出去居住。2001年1月,何金贵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何平的收养关系,还未等到法院判决,何金贵离开了人世。痛悉继子夫妇都去世的消息,吴老太提出要求继承继子遗产。但养孙女何平认为吴老太没有与她的养父形成继母子关系,不能继承遗产。(吴银华)
短信游戏站,精彩刺激好玩又有数码相机大奖!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