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入住昆明西山春苑宾馆609房间的旅客李先生一早起来,发现自己的衣物被人动过,放在裤包内的钱夹不见了,于是李先生找到酒店的负责人欲讨个说法。酒店的工作人员认为,李先生所称遗失的物品无法得到证实,不同意赔偿。
据了解,李先生等一行3人是于21日晚住进西山春苑宾馆的,李先生一人住在609房间内,次日早上7点10分醒来时,李先生发现自己的裤子不见了,立即喊服务员,却没见人来。 此后李先生在洗手间的洗手台上发现了自己的裤子,但是裤包内的钱夹却不见了。李先生说,遗失的物品有1000多元现金、一张建行龙卡、身份证和一些单据。李先生多次和宾馆的客房部经理和保安部经理进行交涉,可对方给与他的答复却是:因贵重物品没有交服务台保管,所以他们不能负责赔偿李先生所丢失的现金;遗失的龙卡让他自己到银行挂失;身份证让其自己补办。对于这个答复,李先生认为非常不合理,他说,放在房内的物品不翼而飞,说明宾馆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面存在漏洞,总要给顾客一个说法才行。
记者采访了春苑宾馆保安部的张经理。张经理说,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完全是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的,以前这里从未发生过此类事件。对于所发生的事情他虽然表示遗憾,但是由于房客自己未加防盗扣而造成物品丢失他们不负责任,再说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李先生到底丢失了多少钱,所以不能赔偿。(乔春蓉杨官荣)
短信游戏站,精彩刺激好玩又有数码相机大奖!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