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毕卫通讯员钟源、刘旭明
昨日,“花贼”涂某被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刑拘。而卖淫女邓某也被罚款5000元。
20日晚,21岁的鄂州华容青年涂某,化名“李勇涛”在水果湖某饭店住宿,打电话桑拿部,要小姐前来“按摩”。26岁的“王丽”(其实姓邓)应召入房后,涂“有事”出门,叫 “王丽”在屋内等。晚11时许,涂回屋,完事后,涂趁“王丽”入厕之机,拎走其包出门逃走,“王丽”出房追寻未果。其包内有手机一部,现金1030元,及3张存款达24000元的银行卡。
为防“李”提款,“王丽”连夜冻结了账号。并拨打“李”手机求情,涂勒索道:“起码要给1600元赎包费”,“王丽”与其反复讨价还价,最后二人以900元成交,并说定次日下午在洪山某大宾馆总台“私了”。
21日下午4时许,“王丽”如约来到某宾馆,但并未见到“李”。其举止引起该宾馆保安部长注意并报警,马房山派出所民警急赴现场,将住在该店的涂某和“王丽”一并带回。
经查,涂某从某高校肄业,他对20日晚嫖娼后拎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王丽”也承认其姓邓,从宜昌来汉卖淫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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