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丈夫以自己妻子的名义在外诈骗,事发后,竟诱使妻子把事情担下来,后又指控妻子犯职务侵占罪,自己无罪。4月下旬,这宗嫁祸妻子的诈骗案在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审结。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追缴其犯罪所得30610元。
这宗闹剧发生在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陈其是六安某银行职工,其妻郭某系六安某保险公司业务代办员。1999年初到2000年底,陈某利用郭某担任该保险公司业务代办员之机, 借帮助郭某代收保险费之名,向刘某等23户投保户谎称保险公司搬迁不能开收据,日后换正式收据等为由,用白条、假农行现金缴纳单作收据,骗取投保户现金计31760元,案发后仅退赃1150元。事情败露后,陈某竟叫郭某把事情担下来,庭审时又辩称自己收取的保险费已交给郭某,自己与投保户之间属欠款纠纷,自己的妻子构成职务侵占罪,自己无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用他人之名代收保险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蒙骗多名受害者,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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