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亦晨 通讯员谭洁琪王燕)286名员工起诉广州市 某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拖欠劳动报酬系列案,由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处该 酒店经营者向张某等打工仔支付劳动报酬,近日,广州中院维持了原判。
原告张某等人应聘到黄沙大道某酒家打工,该酒家未经工商登记便擅自 开业,因经营不善停业。老板仅支付了几十名员工的工资便逃匿,酒家欠下 370多名员工的劳动报酬及入
286名打工者起诉到荔湾区法院,要求酒家老板支付工资,并退回押 金。在他们无钱交案件受理费的情况下,该院不仅受理了此案,还准予缓交 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最终,二百多名打工者如愿以偿追回了自己的劳 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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