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原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集体贪污巨 额公款的“窝案”出一审:原经理郑锦锐、副经理张伟熙等5人因贪污罪, 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8至12年,并处没收财产。
1999年间,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公司经批准准备实行转制。时任该 公司资产经理的郑锦锐伙同副经理张伟熙、会计李晓彤、业务经理汤建深及 该公司华景山庄宾馆经理郑凯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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