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5名结伙抢劫、强奸的犯罪团伙成员5月27日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刑,其中两名主犯被判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前年底至今年初,贵阳市花溪区人汤玉祥、康青福、郑燕平、郑三平与黄元春结伙或分别作案,在贵阳小河区、花溪区、江苏省宜兴市等地,多次抢劫、强奸、盗窃。今年2月26日晚,汤玉祥、康青福伙同郑燕平、郑三平在贵阳小河区长江路持刀抢劫,劫得
27日,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并罚判处汤玉祥死刑,以抢劫罪、强奸罪并罚判处康青福死刑,郑燕平、郑三平、黄元春等3人被判死缓或有期徒刑。(毛晋 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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