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万元,对于原上海某泵业有限公司驻津办事处经理孟昭海来说,原本不是个天大的数字———这个“公关”经理一次“业务交往”就能花掉3、4万元,为笼络员工,他一出手加薪就是几千元,东北来的坐台小姐,他看中了就“长包”,至于自己的副手小姐,他也是贵重礼物不断……
近日,闵行区法院作出判决:孟昭海挪用资金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追缴挪用款 16.7万元发还被害单位。现年50岁的孟昭海是个真正的老三届:文革中插队,上调后进入上海一家水泵厂工作。由于他口才颇佳,1999年3月被调任为该厂驻津办事处经理。在业务联络中,孟昭海掷出的招待费连连加码,从吃顿饭花上2000元,到“普通消费”一次就花掉3、4万元,许多有关系没关系的单位老总都认为他的确是财大气粗;为了稳定自己的地位,他对手下也相当“关爱”———按规定,办事处员工的工资由总公司统一发放,但对于自己看得顺眼的员工,孟经理往往会细心地关照:“唉,你的工资太少了,每月再发2000元。
”或者,“你住房有困难,贴你房租6000元。”就连办事处内的大多数员工的手机都是由孟经理统一发放的。比起该厂驻津办副经理荧荧,其他员工享受的关照只是毛毛雨。在办案机关依法询问荧荧时,她如数家珍:“2000年1月,他给我买了价值5000元的衣服;4月,我和他一起去北京,他送我一根价值800元的珍珠项链;6月,他设宴为我庆祝生日……他还给我买了两部手机。”然而,比起孟昭海的“知己”春春,荧荧的待遇还只是“初级”水平。1999年10月,孟昭海在娱乐场所认识了东北来的坐台小姐春春,孟很快就租房与之同居。孟昭海自己坦白:“我在春春身上花掉的钱是荧荧的3倍。”
就这样,临近“知天命”年龄的孟昭海开始梦想借上海总公司的力量,好好享受自己的生活。2000年10月,孟昭海通过朋友,买下“天津鑫隆商贸有限公司”,安排坐台女春春为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更为自己挪用企业资金设置了一个“合法”账号。手头紧时,他就“借用”总公司给的备用金和总公司的应收货款。去年年底,孟昭海的窟窿终于被总公司发现了,经过再三补救,16.7万元的窟窿他实在没办法弥补了。然而,就在班房里,50岁的孟昭海还冒着罪上加罪的危险,给春春写了秘信,一吐苦衷。(荧荧、春春系化名)(记者 张嵘 通讯员 杨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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