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娱乐场所中存在违法经营,“黄、赌、毒”案件时有发生,个别场所中存在的“拉客”、“宰客”等问题,影响当地旅游业发展的实际,近日,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全县娱乐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
丽江集美丽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一体,“蓝天、小桥、流水、人家”成了丽江的代名词,每年吸引了数百万中外游客,同时也吸引了从事各行各业的四面八方客商来丽江投 资经商,极大地促进了丽江的经济发展。然而,一些违法人员与酒店的歌舞厅、桑拿部相互勾结,“宰客”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为此,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省公安厅、文化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涉黄涉赌涉毒娱乐服务场所实行“一次性死亡法”的规定》,丽江县公安局制定了娱乐服务场所管理16项规定,并于近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的限期整改,对娱乐场所有淫秽、色情活动和以盈利性为目的的陪侍活动按有关规定处罚,同时实行“一次性死亡法”。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
据了解,丽江县公安局已与85家宾馆、酒店法人代表、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负责人签订了《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责任书》,公安、文化、旅游、工商、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实施监督与管理。(段鸿钧施晓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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