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2002-06-01
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1日消息 明明是喝酒过量,酒精中毒,却赖诊所开的药食后中毒,查明真相后,诊所愤而索赔。嵩明县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无因管理案。
此事发生在去年11月6日,嵩明县小街镇的叶某因为失眠,就到该县岳某开设的私人诊 所医治,岳某开给他100片安定。今年2月13日晚上10点左右,叶某的妻子和儿子急匆匆地赶到诊所,说叶某因为吃了岳某开的安定片中毒了,要求岳某送叶到县医院抢救。岳某听后吓了一跳,以为叶服安定片自杀,想到自己超规定开大剂量安定片给叶某导致这一惨剧,后悔不已。当夜,岳某急忙与叶的妻儿一道将其送到县医院抢救。住院1天后,叶出院,岳某支付了医疗费等。医院诊断:叶某系喝酒过量导致酒精中毒。
当夜,岳某气愤不已,认为叶家欺骗了她,叶某酒精中毒根本与她无关,抢救叶的费用不应由她承担,遂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叶偿还她垫付的医药费、车费及误工损失等近7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属无因管理纠纷,叶某酒精中毒与岳某开局安定片毫无因果关系,岳某对叶的病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岳某要求叶偿还代其支付的费用这一请求应予支持。法庭作出一审判决:由叶支付岳某代其交付的医疗费、误工费、车费合计490.80元。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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