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姬栋)国家定价35.6元、市场卖价25.8元的药,医院却划价63.5元
。在同医院协商未得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患者准备将医院告上法庭。
据患者夏某介绍,4月12日,他在襄樊市中心医院购买了某规格的“秋水仙碱片”一瓶,医院收费63.5元。夏
某了解到,该药在襄樊各大药店的市场价为25.8元。
夏某当即找到医院负责人,对方称因进货时价格较高,所以该药定价高于市场价。
夏当天又向该市物价局进行了举报,并从物价局拿到了湖北省物价局于3月25日下发到省内各医院的第3期《湖北
省医药价格》文件,该文件给该药的最高限价为35.6元。
4月13日,夏某再次找到医院负责人,并出示了省物价局的文件,但得到的答复是“医院尚未收到这一文件”。当
日,襄樊市中心医院将该药单价调整为35.6元。
夏某昨日对记者称,医院方在此事上存在欺诈行为。
据了解,《湖北省医药价格》文件是省物价局直接下发到省内各医院的,医院一般在几天内即可收到,襄樊市中心医
院不可能在文件下发后近20天内还未收到。另外,襄樊市中心医院向夏某出示了4月14日收到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的“证据
”,而4月14日是星期天,该院有关办公室工作人员正常休息。
夏某称,事情发生后,他曾多次找到医院负责人,希望对方给一个满意的答复,但对方只愿意退还购药款项,令人难
以接受。为此,他准备将襄樊市中心医院告上法庭,以求得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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