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了解到:该局日前查获了一起使用他人塑料袋装自己物品的侵权案件。
据了解,今年2月初,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向昆明市工商局反映,称外资企业昆明市嘉华食品厂的食品手提袋被他人侵权使用。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对此进行详细调查后查实,昆明市官渡区遂安药材经营部从昆明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内一家专门出售塑料制品的小店
昆明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认为,遂安药材经营部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遂根据国家有关工商法规之规定,责令遂安药材经营部停止侵权,并处以500元罚款。
朱咏梅(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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