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3日讯(通讯员 任迕 记者 董震)一案犯以认识检察院工作人员、可以帮助别人打点关系为名,骗取钱财近3万元。近日,该案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今年1月份,济南市检察机关在立案查处山东一家公司业务员张某涉嫌贪污案过程中,得知张某曾委托朋友找到自称和检察机关有关系的赵某,赵某以“活动关系”为由向张某索要了人民币2·5万元和一部手机,总价值近3万元,并谎称钱物已经给了检察机关领导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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