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吴渝)连日来,不断有求职者到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用工单位的违法行为。昨(3)日,劳动执法部门提醒广大求职者要认清用工单位设下的这些圈套,以免上当受骗。
圈套一 先交钱再“上班”
5月18日,曾某在某招聘会上求职,被一家位于马鞍路的“某某百货商行”录为库管员,月薪600元。上班时,他交了500元保证金,双方签订了用工合同,合同规定曾在签合同之后自动辞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则应一次性向该商行支付500元违约金。然而,库房是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出租房,里面只有一张破床,深感上当受骗的曾向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
在劳动执法部门和曹家巷派出所的联合执法下,该商行退还了曾500元保证金,劳动部门对该单位给予了800元罚款,关门整顿一年的处罚。
圈套二 合同规定巨额任务
昨日上午,一在校大学生黄某向成都市锦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原来他于5月下旬到成都市某商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应聘园艺工作人员,双方于5月27日签了合同,这期间,该公司收取了他各种建档费、办健康卡费共计288元,而合同中则规定了黄每月应完成6000元的任务方能领取650元试用期工资。
圈套三 酒吧租房违法招工
日前,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在某酒吧内查处一出租房以该酒吧名义招工。 据了解,该酒吧系一大型娱乐企业,夜间营业,一无业人员租用了酒吧内两间包房的白天场地用来招工,而招工简介上则打着该酒吧的招牌招收大量吧员、营业员、推销员、服务员等,在收取求职者大量建档费后又不推荐工作,以致上百求职者到市劳动执法部门进行投诉。日前,该招工单位已被依法查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要认清该单位是否合法,如不合法,要尽快向执法部门进行投诉,在签合同时,应事先阅读合同内容后才签,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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