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顾客旦菊芳在超市购物后,不慎撞上柏联广场的玻璃大门受伤,事后“柏联”和旦女士各执一词,昨日双方终得妥善解决。
据了解,5月28日上午8时30分许,旦女士进入位于柏联广场的百盛超市购物。约9时许,旦女士手提物品刚走到广场大门时,不慎一头撞到玻璃大门上,鲜血顺着手臂往下流,旦女士当即昏迷过去。闻讯后的保安部负责人随后将旦女士送进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治
在医院治疗几日后,旦女士出院回家休养。6月2日旦女士反映她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还感觉头昏。由于柏联广场的玻璃大门上没有警示标志,才导致她碰伤,她希望广场能设有警示标志,并希望得到继续治疗和获得相应的精神赔偿。
就在记者发稿时,柏联物管公司和旦女士达成协议,公司为旦女士报销了一切费用,旦女士对公司的处理行为表示了谅解。(郭宗泽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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