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晓松)昨日,家住龙泉驿好日子花园的王宇女士决定,对使自己无端背上“贼”名的龙泉驿区滨河北街互惠超市221门店提出10万元索赔。
王宇称,6月2日是艳阳天,她打着伞到这家超市购物,付款后正准备离开时,一店员抓住她问给伞付了款没有。王解释伞是自己带进来的,一名店长也拉住她叫她回店内接受检查,还说“你偷了东西,不准走!”附近群众闻声围了过来看热闹,王宇觉得自己无端受到
随后店方报警,双方被带到了龙泉镇派出所接受询问。记者从派出所获悉,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王宇从超市偷伞。
王宇称,她那把伞是4月份在附近另外一家商店花30多元钱买的,有邻居、同事、单位领导可以给她作证。而“偷伞”风波发生后,很多人在背后指点议论。这让她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由此她决定提出索赔。
而这家超市一名自称姓刘的店长则称:“无可奉告!事情由我们总部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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