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31日的春城昆明,严冬的寒意已被一片春意盎然的景象所代替,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春的气息。
15时30分,车站候车室内等待乘坐昆明开往郑州的K338次旅客列车的旅客们正有序的准备检票,昆明车站派出所值勤民警董军育和邹章荣像往常一样例行着安全检查。在人群中,与警察在玩“捉迷藏”游戏的两男两女目光与警察一接触,有如受惊的兔子般迅速闪开。 “为什么要躲避警察,是不是有问题?”老邹不动声色地慢慢向他们靠近,“这几位旅客,请出示你们的车票,我们要进行安全检查。”面对警察的盘问,两女一男顿时慌了阵脚,而其中的另一名男子则故作镇静地对同伴说:“你们先配合检查,我到外面去买包烟。”说完欲抽身离去。从几人脸上难以掩饰的惊惶和毒贩惯用的“金蝉脱壳”的伎俩,老邹更肯定了自己的判断。”对不起,你不能走,为了你们及旅客的安全,请跟我到值勤室去检查一下。”“我们什么也没带,而且马上要上车了,误了车是不是你们负责?”那男子叫嚣起来,并用一种挑衅的眼光斜看着两位警察。“放心,误不了你们乘车,请吧!”来到公安值勤室,四人顿时慌张起来,两名女子全身开始不停地颤抖。经审查,从两名女嫌疑人魏某某、孙某某(湖南衡阳人)身上查获用胶带捆绑在小腹和腋下的毒品海洛因计1110克。同行的两名男子吴某、张某(安徽省临泉人)有如斗败的公鸡一般,耷拉下了几分钟前还不可一世的脑袋。案情重大,老邹立即向所领导作了汇报。
案情引起了昆明铁路公安处领导的高度重视,经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在政策的感召下,犯罪嫌疑人吴某终于开了“铁嘴”,交待出毒品系其购买后雇佣魏某某、孙某某两女运输,雇佣张某押运,准备将毒品带到安徽,与一名叫×××的中间人联系上后,与“大老板”进行交易的犯罪事实。在强大的政策法律攻心下,吴表示愿意立功赎罪,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捕其他安徽籍毒贩。
4月1日,公安局及有关部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3·31”专案组,主动出击,开展延伸侦查,力争通过成功侦破此案,打好我局目前正开展的禁毒专项斗争的第一仗,推动全局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4月3日,在省公安厅禁毒局的支持和协调下,专案组一行十余人带嫌疑人吴某迅速赶赴安徽阜阳开展侦查工作。到达阜阳后,按照预订计划,吴与中间人×××顺利取得了联系,但老奸巨滑的“大老板”迟迟不露面,中间人×××又几次临时变更交易地点,几次谈判未果。专案组经研究后,果断采取第二套实施方案。根据对方提出的苛刻的交易要求,专案组斗智斗勇,果断实施特殊侦查措施,与毒贩展开了巧妙周旋。几经周折,于4月5日9时许,迫使幕后“大老板”在安徽阜阳市安居广场露面,在专案组的控制下,吴某与“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大老板”在其住处“阜阳安居工程X栋4单元407室”进行毒品交易。9时35分,“大老板”之妻叶某某及中间人×××的姘妇李某某到达房间,对吴某所带毒品进行验货、称量。9时50分,在“大老板”的安排下,其女儿王某送毒资到达房间。就在“大老板”满面喜色举杯庆贺“交易”大功告成的瞬间,接到信号的外围侦查人员有如神兵天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门而入,将瞠目结舌的犯罪嫌疑人“大老板”王某某、王之妻叶某某、王之女王某、中间人莫某某及其姘妇李某某5人一举抓获,当场缴获毒资22万元。
至此,“3·31”贩毒专案成功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毒品1011克,毒资22万元。一个集地域性、家族性为一体的,长期进行毒品供、运、销“一条龙服务”的犯罪团伙在铁路公安机关的深挖细查下,被成功摧毁。 (陈云燕 魏彪 龚建新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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