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仅因妻子做家政时受了女房主的气,身为“优秀保安员”的丈夫竟用铁锤猛击屋主,并将其勒死。近日,广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死刑。
妻子“受气”丈夫杀人
2001年1月,凌华耀的妻子蓝某在水荫路某花园401房提供家政服务。期间,因打扫卫 生的事情,蓝某与屋主刘选琴发生争执,事后蓝某将此事告诉丈夫。凌华耀要求妻子辞职另找工作,但妻子不同意。在随后的工作中,蓝某仍不时与刘选琴发生争执,凌华耀得知后十分气愤,于是起心报复刘选琴。
2001年5月10日,凌华耀从妻子手中骗得刘选琴家所在的401房钥匙,并于次日凌晨5时许潜入401房。他用钥匙开门入屋时,恰遇被害人刘选琴从洗手间出来,凌华耀于是先用铁锤猛击其头部,再用一条长裤将刘选琴勒死。随后,凌华耀在屋内搜走一部手机等物品后逃离现场。
“优秀保安员”被判死刑
在法庭上,凌华耀曾编造谎言辩解自己并没有杀人故意,但法庭经调查其言非实,最后没有采纳他的辩解。
辩护人提出,凌华耀于1994年曾因表现突出,被有关单位授予“优秀保安员”的称号。1993年,他还收养过一名被遗弃在街头的女婴。法庭表示,即使被告人有上述的行为,但其杀人行为罪不可恕,依法判处死刑,并处1.1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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