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黑龙江省城镇社区群众治安防范规定》颁布实施。昨天上午,哈市公安机关在全市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
《规定》确定,城镇社区至少每300户设1至2名治安员。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由物业管理企业聘用保安进行看护,费用从物业管理费中支付,已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居民不再另行交纳治安看护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公开招聘治安员看护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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