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乔信系富源县富村乡新店村委会干沟村农民。去年6月9日凌晨3时许,刘在家睡觉时发觉有人撬门入室行窃,刘迅速起床后,发现窃贼竟然是本村农民毛坤。毛坤发觉罪行败露后,慌忙往自己家中跑。刘一路追撵到毛坤家门口,眼见毛坤逃回房内,便不敢贸然入内,一直守候在毛家门口。天亮时,毛见刘仍然不肯离去,于是提一杀猪刀窜出家门,被刘用木棒当场打翻在地。然后刘与其胞弟将毛用绳子捆住,进行游村示众。后又将毛坤吊在该村学校的平房上,对毛施以木棒及拳脚。至中午11时许,毛坤全身广泛性损伤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5月24日,富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乔信非法拘禁、殴打他人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具有自首情节,并结合其犯罪情节,可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5年。(黄宁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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