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去年,富阳一家六口被四名歹徒入室杀死(时报曾作报道),震动了整个杭城。昨天上午,其中三名被告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富阳“6·20”特重大杀人抢劫案,是杭州市去年的“第一号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田应成、吴治金、吴治云伙同田兴寿在逃经预谋,于20 01年6月19日下午准备了尖刀、螺丝刀、绳子等作案工具,从萧山楼塔搭乘过路客车窜至富阳市灵桥镇外沙村欲抢劫作案。4人经踩点确定富阳市灵桥镇外沙村中心路479号楼寿力的家为作案对象,并隐藏在该村路边的一抽水机房中准备伺机作案。
去年6月20日凌晨,4人翻墙进入楼寿力家院内,推门进入一楼楼望其、俞桂英夫妇的卧室,被害人被惊醒,田应成和田兴寿即上前按住楼望其,用尖刀猛刺楼颈部等处,同时,被告人吴治金、吴治云上前按住俞桂英,对俞堵嘴、扼颈,致被害人楼望其颈部遭双面刃锐器刺戳致重要血管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害人俞桂英被捂嘴,扼、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后被告人田应成将同睡一房的楼望其夫妇的孙女楼知慧抱出房外,用绳索勒颈致死,并移尸至一楼卫生间。
此时,睡在二楼的楼寿力、何珍娣夫妇听到一楼声响,正打开房门欲查看究竟,4人即冲入房内,用尖刀、螺丝刀猛刺楼寿力、何珍娣,致被害人楼寿力全身遭双面刃锐器多次刺戳致心、肺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致被害人何珍娣颈部遭双面刃锐器多次刺戳致右颈外静脉、左锁骨下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后被告人田应成又用毛巾勒死被害人年仅2岁的儿子楼宇潇,并移尸于一楼厨房间。尔后,4人在被害人住宅内搜得手机1只、现金70余元及衣物等物后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应成、吴治金、吴治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预谋、有准备地结伙入户,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6人死亡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具有两项抢劫犯罪的加重情节。公诉机关指控3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3被告人均积极实施抢劫杀人行为,并共同致6被害人死亡,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
法院判决被告人田应成、吴治金、吴治云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时报记者冯永明,通讯员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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