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明知内弟犯了罪,仍将他窝藏起来,结果两人同庭受审。昨天,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两人作出了判决:内弟宋某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姐夫秦某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宋某原是郑州某银行花园路分理处主任,1998年11月至2001年2月先后多次将分理处的资金802万元转到证券公司用于个人炒股。后来,宋某多次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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