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咄咄逼人的高温天气,热得满头大汗的职工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昨天,上海市三石律师事务所孙为新律师指出,应采用工会组织与企业集体协商机制,由工会与企业协商夏季上班所面临的高温问题,以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
这几天上海的气温超过30℃,在某冷饮企业做搬运工的周先生越是高温越是忙个不停,由于过度忙碌,每到下午,周先生总感到头晕眼花,干活力不从心。周先生向老板提出,
对此,这位老板直截了当地对记者说,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高温天气上班必须有休息时间,也没有规定气温达到多少摄氏度应该发高温费,因此他们的做法不违法。他还说,虽然高温下工作很辛苦,但为了生存,别无选择。
据悉,夏日里在冷饮、饮料、空调维修、露天作业(环卫、城建、园林等)、搬运等行业工作的工人时常会遇到同样的问题,而且此类问题绝大部分出现在中小型的民营、私营等企业。(晨报记者 谢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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