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市民都会到酒楼订位看世界杯,广州市消委会宣传指导部主任陈才兴提醒消费者,酒家消费侵权在消费投诉中十分常见。由于商家要毁灭证据十分容易,所以这种投诉往往较难解决。
“200元订金有去无回”
据消费者黄小姐投诉,她过年前在东风西路××酒家交200元订金订了一桌年夜饭,10多天后,发现订单不见了,打电话给这个酒家,问可不可以补一张订单,酒家说没所谓,到时会扣减的。到年三十晚,她们全家去这个酒家吃饭,吃了886元,由于已经交了200元,只需再付686元就可以了,但负责结账的小姐说忙不过来,没空去查找订单的存根,请她们先垫付200元,到年初一再过来取回那200元,也就是先交齐886元。
第二天,她专程到××酒家讨回那200元,结果酒家的服务员说,财务今天还没上班。一位伍经理则表示,200元当消费算了。于是她又叫了一班朋友过去吃了一顿,没想到伍经理仍然说,财务不在,我做不了主,我只有权给你打个9折,到年初七,酒家仍以财务未上班为由拒绝。年初十她又去了一次,伍经理仍说做不了主。
黄小姐为这200元跑了多趟仍无结果,2月份到消委会去投诉,结果酒家的经手人伍经理始终不露面。日前,消委会约该酒家的郑副总经理过去,他说:“这是你单方面的说法,你又没有证据,你说我欠你200元也行,2万也行。”
由于黄小姐无法出示足够的证据,事情只得不了了之。
陈才兴说,如果消费者再遇到上例黄小姐的情况,应当注意:一、订单一旦遗失,一定要及时找酒家索要新订单;二、结账时,如果服务员要她先垫付这200元,黄小姐应当要求她在发票上写明欠消费者200元,以避免纠纷。
“吃出蟑螂也难索赔”
陈才兴还说起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消费者吃饭吃到蟑螂想索赔,结果眼明手快的酒家服务员争相将蟑螂抓进嘴里吞下,然后说:“哪有蟑螂?你看走眼了吧!”由于消委会人员只能根据证据来判定谁是谁非,所以,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十分无奈。即使消费者勇于保护现场,酒家也可以耍赖说那只蟑螂是消费者自己带来陷害他们的,因此这种情况的调解十分困难。一般说来,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叫经理来,同时不要让普通服务员靠近蟑螂,如果有相机在身边,最好进行拍照,并与酒楼经理据理力争。
作者:记者关春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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