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年前,罗老太用菜刀砍伤正在家中与别的女人“搞活动”的丈夫朱某,大渡口区法院昨日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64岁的老太罗子春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赔偿朱某经济损失300元。
检方指控,1996年7月26日晚8时许,罗在家中与丈夫朱某因家事发生矛盾,罗遂持刀将朱的双手、腹部等处砍伤,经鉴定为轻伤。朱某则以刑带民提起诉讼,要求罗赔偿营养费
法庭上,罗老太爽快承认砍朱的事实,但对朱提出的索赔表示异议:她和朱原系夫妻关系,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朱与别的女人“乱搞”,她才怒而刃夫。
法院查明,1996年6月以来,朱多次与多个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罗为此与其发生纠纷。事发当晚,罗也是发现朱再次与一张姓女子发生性关系时,才持刀杀夫。法院认为,罗子春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为初犯,认罪态度好,且该案被害人朱某在案件起因中存在过错,故对罗酌情从轻处罚。
(记者刁竹通讯员廖亚莉)
世界杯新闻订阅:精彩进球,一个不容错过!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