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雨石)本报昨日报道了西安市一些换气站违规经营、赚取黑心钱的情况。据记者调查,对液化气用户来说,重要的不是经济上的损失,而是劣质液化气钢瓶时刻威胁着人们的安全。
记者在西安的许多换气站调查发现,几乎每个无照经营的换气站里,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使用过期钢瓶、未检验钢瓶的现象。在药王洞一个换气站,共有32个等待换气的钢瓶, 只有1个经过检验,个别钢瓶已出现断耳、底座脱落、瓶体变形、磕伤等情况。而据记者在各个换气站了解到,大多数市民对每4年检验一次的规定并不知晓,只有极少数顾客要求换气站给他们到检验期限的钢瓶进行检验,但顾客要负担25元的检验费。而那些换气站老板大多对换气者说,即使过期的钢瓶也不会出现问题,检验不检验都无所谓。据了解,西安市30万户液化气用户中,只有不到4万用户定期对钢瓶进行检验。
就此情况,记者咨询了西安市煤气公司液化气供应公司总经理赵勇。他说,根据国家GB8334—1999标准及相关规定,使用的钢瓶必须每4年检验一次,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钢瓶,必须强制予以报废。无任何标志的钢瓶,耳片或护罩脱落、底座脱落、瓶体变形的钢瓶,磕伤、划伤、凹陷到一定程度的钢瓶,以及局部或全面遭受火焰或电弧烧伤的钢瓶,都应该按报废处理。他说,媒体日前报道的甘家寨私人换气站钢瓶6次闪爆,就是使用过期、不合格钢瓶的结果。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液化气易燃、易爆,是有毒气体,安全使用非常重要,最好检查一下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是否过期,是否已经检验,否则可能造成人身和财产的重大损失。
液化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未经检验的液化气罐不能充装使用;已充气的液化气罐不能存放在卧室内,人更不能在放有液化气罐的房内就寝;已充气的液化气罐要远离明火和高温,严禁液化气与煤火灶同处一室或使用。
液化气罐因罐内液体减少、压力小火焰不旺时,切勿用火烤液化气罐,至液化气不能点燃时,要将贮气罐送到供气单位处理残液,用户不要自行将残液倒在室外或下水道,这样做很容易发生火灾事故;如发现液化气罐漏气,可将肥皂水涂在贮气罐的阀门、灶具开关和胶管上检查,如果涂抹处产生气泡即为该处漏气,胶管漏气应更换新管,用具漏气送供气(供货)单位修理。
液化气灶使用时,人不能离开过久,避免沸水浇灭火焰,造成液化气外泄。
使用完毕先关闭贮气罐的阀门,再关闭灶具上的开关,不能图省事只关1个开关,否则易发生漏气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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