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2日讯(记者 董震)山东省城的崔德兴夫妇在一次原因不明的爆炸中被烧伤,夫妇俩认为事故原因是附近的管道煤气泄漏所致,并据此将济南市管道煤气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该公司赔偿其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6万余元。日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原告诉称,去年1月3日15点40分左右,原告位于千佛山西路与马鞍山路交叉口附近的
对此,被告济南市管道煤气公司辩称,原告的诉讼主体错误,因为根据市、区两级消防部门“火灾原因不明”的调查结果,以及市燃气主管部门的调查,均证明爆炸与煤气公司没有关系。煤气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庭审后,煤气公司拒绝调解,法庭于是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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