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人民公社食堂”关门了。本报6月11日刊登《“人民公社食堂”开张?》后,位于顺德大良的“人民公社食堂”第二天就静悄悄地关门了。昨天(6.12),记者看到这家餐馆大门紧闭,商家贴出了“装修期间,暂停营业”的告示,“人民公社食堂”的招牌也被红布掩了起来。
记者拨通了店主何某的电话,何某表示,他也是考虑到采用“人民公社食堂”作店名 较为敏感,所以迟迟没有向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当时,他只是想着将“人民公社食堂”的招牌和内部的装修作为一种装饰,并没有考虑太多。他说,餐馆刚开张的时候,曾引起了一些争议,但是不少市民也把这儿当成了一个怀旧的场所,餐馆开业半年多,生意还不错。
何某说,看了本报报道后,他感觉到了一种社会压力,所以暂时把餐馆关闭了。他说,如果工商部门对“人民公社食堂”名字有异议,他会考虑更改店名和改变其内部的装饰。有关部门表示,有关法规规定,企业名称登记不能带有“不良文化”,但并未对此做出更详细的规定,所以对于一些商家打“擦边球”的企业名称,有关部门也只能凭“感觉”来进行处理。但是对于明显有违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商家做法,有关部门将决不会手软。
有关人士认为,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店家为招徕“眼球经济”,一些形形色色的不良文化频频出现。但实际上已经超越了正常的经营活动的界限,容易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作者:记者 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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