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成都六月十三日电(记者肖龙联)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侵害彭家珍名誉权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中国
故事》杂志社赔偿原告彭家惠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五万元,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并在十日内将应由被告负担的诉讼费支付给
原告。《中国故事》杂志社赔偿彭家惠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复印费、差旅费等共计人民币五百元。
去年十一月,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十二月七日作出判决: 被告《中国故事》杂志社赔偿原告
彭家惠精神损失费人民币五万元,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并在十日内将应由被告负担的诉讼费支付给原告。宣判后,原被告
双方均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一九九八年四月,武汉出版的《中国故事》刊登的《祸崇》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炸死清王
室强硬派宗社党首领良弼的彭家珍并没有就义,而是在革命军进京后趁乱逃亡(一说被人释放)。之后他成了英帝国主义的走
狗,在上海滩无恶不作,而良弼的女儿白良玉为了替父报仇,不惜沦为风尘女子,苦练武功。十八年后,她终于将正在淫乐的
彭家珍抓住,彭家珍双膝跪地,连连叩头求饶。白良玉在彭家珍的天灵盖上轻轻一拍,彭当即头骨碎裂,倒地身亡。
据史料记载,一八八八年出生于金堂的彭家珍从成都陆军武备学堂毕业后,赴日本求学并参加孙中山先生的同盟会,
回国后受命京津同盟会军事部长、北伐川军副总司令。一九一二年,他炸死了清军统帅良弼,壮烈殉国,敲响了清王朝覆灭的
丧钟。一九一二年三月,孙中山追认彭家珍为陆军大将军,高度评价“我老彭收功弹丸”,令建彭大将军专祠。一九五三年一
月,毛泽东主席为彭家珍烈士颁发烈士光荣纪念证,一九八五年以来,人民政府拨出专款,包括澳门知名人士马万祺在内的海
内外人士慷慨捐款,将家珍祠整修一新,实现了孙中山先生的遗愿。
原告彭家惠系彭家珍烈士的的胞妹,这位生于一九0一年的百岁老人认为彭家珍是辛亥革命功臣,海内外敬仰的英雄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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