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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入狱两年赔偿精神损失4万元
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 通讯员 荆扬)一名高中女生到一卫生院就诊时,50多岁的男医生竟数次强行向女病人私处伸出“咸猪手”,事后竟称是该女生“引诱”他。近日,白云区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该无良医生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受害女生4万元的精神赔偿费。
治腹痛三次遭猥亵
2001年10月2日上午,18岁的广州某中学高三女生雪儿(化名)因腹痛到白云区雅瑶镇新村卫生院就诊,诊所的开办人、53岁的医生邓某对其进行医治。
邓“医治”腹痛的方法是给雪儿的腹部进行按摩。按着按着,雪儿发现邓医生的按摩逐渐变了味,手总往一些敏感部位乱摸,面对年龄可当父亲的医生,雪儿羞愤交加地离开了诊所。
同年10月27日、28日,雪儿因腹痛再次前来就诊,邓又施“按摩术”,而且越来越过分,并不顾雪儿的抗议,强行向其隐秘部位伸“咸猪手”。受辱的雪儿终于忍不住向派出所报警。
索要5万元精神损失费
邓某于2002年2月25日被白云区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虽然罪犯已经开始服刑,但是雪儿认为“咸湿医生”的行为已严重摧残了其身心健康。
在父母的支持下,雪儿于今年3月到法院起诉,要求邓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色狼医生竟称受“引诱”
在法庭上,邓某却辩称:导致这个结果的责任完全在原告,是原告在看病时对他进行引诱,自己只是按照她的要求进行工作。邓某甚至表示,正是由于自己控制力强,才没有与雪儿发生进一步的关系。他认为,雪儿根本就不存在精神损失,她只是想来卫生院满足她的需求而已。
法院判医生侵权应赔4万元
法院认为,邓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雪儿的人身权利,原告的精神也因此受到了极大打击,无法正常生活学习,理应获得赔偿。但5万元的请求偏高,应以4万元为宜。此外,本案受理费2010元也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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