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据《证券时报》报道,《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颁布,无疑使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成
立有了准入证。然而,不少人士担心,在目前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下,这支新军顺利诞生还将面临诸多难关。从目前情况来看,
中外合作方均对成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对国内证券行业来说,走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这条路可一举多得。一
方面,在目前传统的经营方式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趋势下,通过合资的方式,引入外方管理经验和运式模式,在国内取得先
行一步的优势。另一方面,希望增加一块新的利 润增长点,改变目前过度依赖于经纪业务的盈利模式。在外资的眼中,成立外
资参股证券公司,无疑为他们进入中国证券市场提供了一个极佳切入口,以此来分享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结果。但是,从合作
双方的洽谈情况来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从筹备到运作面临着诸多难点。首先,是管理权限平衡的问题,即业内人士说的如何
“让度”。从规则的有关内容来看,至少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成立初期,外资在新公司的控股权上并不能取得相对优势。按惯
例,干预力度的强弱往往决定了外资技术转让的力度。这便意味着,双方在公司管理权限上如何“让度”,将成为下一步谈判
的焦点。而一旦外方获得的新公司控制权较少,将直接影响到其积极性;中方意欲通过引入外资,提高管理效率、加强风险控
制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其次,受到市场容量的制约,盈利模式确立难度加大。截止到今年5月底,两地市场筹资额共计约332
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4.88%。市场容量在减少,而参与竞争对手却在增加。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竞争将更趋激烈
,新公司盈利模式确立的难度无疑加大。况且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本身的成本也比较高,如薪酬水平等,估计会向国际市场的价
格靠拢。第三,也是业内人士认为最难的一项便是如何进行业务操作。目前,规则限定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包
括股票和债券的承销、外资股的经纪、债券经纪和自营三个方面,几家欲成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也主要定位于A股承销。一位
业内人士认为,单纯限定业务范围显然加大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操作难度。因为,任何一项业务不可能不与其它业务发生交
叉,尤其是投资银行业务。如果管理层不对关联业务、关联利益分配的关系界定明确,很可能又将带来新的问题。一些业内研
究人员认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成立对中国证券业的发展意义非同一般,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能否在市场上立足,一方面需要
视中外双方经营理念和价值取向的磨合程度,另一方面则还需要政策上的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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