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若飞李博通讯员房金亮吴力生)近日,深圳市超能电路板有限公司及该公司司机陈某把布吉镇一位陈姓老太告上法庭。法庭审理的结果出乎村民们的意料:被汽车撞伤的陈老太不仅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而且还输了官司,必须偿还原告方为治疗陈老太的伤而垫付的医疗费20717.06元!
原来,2001年9月17日傍晚,原告陈某驾驶超能公司的一辆小货车沿横坪公路由北向南 正常行驶。途径横岗镇大福村路段时,陈老太突然横穿马路。陈某躲避不及,将陈老太撞倒在地,货车在躲避陈老太的时候也撞到了路边的护栏上。事故发生后,受伤的陈老太被送到横岗镇人民医院治疗,第二天转到深圳市人民医院,到2001年11月14日出院,共花去医疗费34337.8元,全部由超能公司支付。
2001年10月8日,龙岗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陈老太横穿机动车道时没有让机动车优先通行,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而陈某驾车时疏忽大意,未能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故认定陈老太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并建议陈某应承担事故损失的30%,陈老太应承担事故损失的70%。也就是说,陈某所在公司只应承担10273.8元,但已经为陈老太多支付了23972元,应由陈老太偿还。超能公司及其司机陈某在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将陈老太告上法庭。龙岗区法院在陈老太缺席的情况下,依法审理了此案。判决被告陈老太在两日内偿还原告超能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垫付款人民币20717.06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8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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