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娟)废弃空针筒当水枪,针头飞出刺中右眼。昨日,记者在大坪三院眼科病房,看到了刚从手术台下来的周禺,他的父母围坐在床边,忧虑地望着10岁的儿子。小小年纪的周禺并不知自己受伤的右眼已完全丧失了视觉功能,也就是说他必须面临成为半盲人的残酷事实。惨剧周禺是涪陵南沱镇人,父母在重庆帮人打工,平时在家时间不多,周禺由爷爷婆婆照顾。据周禺介绍,6月9日下午3点左右,周禺和同学龚某捡来废弃的一次性空针筒,装满水后当水枪互射。谁知,龚手中的“水枪”针头没插紧,突然飞出,射中距离两米 外周禺的右眼。针头扎得很深,两个小孩吓坏了,连忙跑到龚某家。周禺一照镜子,发现自己的右眼球上有一个小眼,奇怪的是眼睛并没流血,而且也没有痛感。结论怕被家长责备,周禺没有将自己受伤的事情告诉爷爷,第二天他还照常去学校上课。但不久他便感觉眼睛开始发疼,视力下降。老师让他去赤脚医生处拿了点口服消炎药吃,但服药后症状丝毫未见好转。6月11日,周禺的右眼越来越疼,已经完全看不见了。害怕之余,他这才将事情经过告诉了爷爷。着急的二老连夜打电话给周禺的爸爸。辗转几家医院之后,周禺于6月13日来到大坪大院。据周禺的主治医生介绍,他患了化脓性眼内炎。由于废弃注射器有许多细菌,再加上他的伤情耽搁时间太长,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导致细菌在眼球内大量繁殖,引起感染。直到为他手术时才发现,整个右眼球玻璃体内全是脓液,视神经也受到了损坏,右眼已丧失了视觉功能。说法周禺的父母在面临儿子右眼失明的巨大打击下,已近乎崩溃。周禺的妈妈哭着说,孩子还这么小,以后他的日子可怎么过啊。目前的医疗费已用去一万余元,但“肇事者”龚某的父母对医疗费的问题总是避而不谈,直到15日下午才送了2000元钱来院,剩余费用他们将不再准备承担。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的岳敬华律师说,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或限制其行为能力人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必须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因此,龚某的父母必须依法赔偿周禺治疗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考虑给他今后生活造成的影响。双方如果协商解决无果,周禺父母可直接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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