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张斌)记者日前获悉,从7月1日起,建筑市场从业的相关企业及个人,如有不遵守法律法规、不守诚履约、拖欠工资、污染道路、施工扰民等不良行为都将被记入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受行政处罚的公示时间将不少于1年,这些企业可能会丧失有关工程的招投标资格。
据悉,除违反工程建设各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外,一些如拖欠员工工资、拖欠工程款 、施工车辆污染城市道路、施工噪声扰民、刊登虚假广告等行为也被纳入不良行为范畴。被载入信用档案的企业包括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以及从事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生产或供应的企业;从业个人则为工程建设注册执业人员、项目经理、评标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
不良行为记录将作为有关管理部门对建筑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进行资信评估、从业资质或资格审查、年检、资质升降、经营范围增减等的重要依据。根据情况,不良行为者还可能遭受严厉惩罚,限制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另据了解,建设部酝酿的全国性建筑市场数据库及信用档案将于今年10月1日前基本建成并运行,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都将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向全国公布,这些企业和个人将可能无法参加各种招投标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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