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 6月16日讯(记者 高祥森)槐荫区43户居民讨要采光权官司(本版6月11日报道)有了初步结果,根据槐荫区法院作出的判决,这43户居民中,家在新建楼主楼南向的31户居民输了官司,而另外12户家在新建楼附楼南向的居民的官司还在等待判决。
据了解,这43户居民家住经三纬八路附近,从去年5月份开始,某单位在他们的居民楼南边开始建设一座L形大楼,主楼为东西方向,高37·8米,和原告所居居民楼之间距离为4
槐荫区法院审理认为,这43户居民中31户所住楼房和被告新建楼房之间距离,已经经济南市房产管理局测量,符合《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采光通风要求,这31户居民诉称的被告新建楼房影响其通风采光,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而另外12户由于其居室在新建楼附楼南向,目前还没有出来判决结果。
动感短信、闪烁图片,让您的手机个性飞扬!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