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向马记者代婉莹)明明一张存有9500元现金的存折在自己手中,可取钱时却发现存折上只剩一元钱,找银行多次解决不成,昨(17)日,崇州储户秦国河(化名)把银行告上法庭。原告秦国河称,2002年1月14日上午,他在崇州市某银行中心储蓄所活期存入9500元,储蓄所为其办理了一本新开户的活期存折和一张借记卡,并加了密。次日,当秦在郫县取款时却被告知:存折上只剩一元钱了,大惑不解的秦国河当即赶回开户的储蓄所询问。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后告诉他,存款在开户的当天下午在银行营业部就被取走了。据银行提供给法庭的 监控录像带显示,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来到该银行营业部柜台前,向工作人员递交了存折。取款人按要求输入密码,在取款凭条上签下了秦国河的名字……经辨认,取款人并非是原告。审理中,原告诉称,从未将存折和密码泄漏给他人,也从未支取过存款,现要求被告支付9500元存款及资金利息。银行辩称,我们是按储蓄程序来办理支取业务的,只要储户提户提供存折账号、密码并持有存折,我们就要付款。由于被告坚持已向原告支付9499元,同时对原告持有存折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要求进行鉴定。鉴于此,法庭宣布休庭,待鉴定后,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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