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为了达成离婚诉求,年逾四十的阿玉竟在法庭上自曝精神病史。昨天下午,随着闸北法院的一声法槌敲响,阿玉的苦心终于得到了法律的认可。
现年42岁的阿玉与前夫离异后走进了婚姻介绍所,在那里结识了她以为能够终生为伴的大明,并于1999年5月结婚。半年后,阿玉怀上了大明的骨肉。其实,阿玉心中一直有段隐痛,她曾在10年前发作过精神病,虽多年未复发过,但她生恐影响胎儿。为了控制病情,阿 玉开始服用治精神病药物,然而胎儿还是流产了。此后,阿玉的身体每况愈下,蛋白尿、妊娠性肝炎、糖尿病……多种病症相继发作,医院甚至为她开出了病危证明,然而,此时的大明却没能像常人那样体贴备至。对丈夫的冷漠,阿玉心碎神伤,在2001年3月再次因精神病发作而接受治疗。
由于感情破裂,阿玉病愈后的第一件事,就想到了和大明离婚。在法庭上,阿玉不惜将自己10年前的精神病史自曝,希望能得到法庭的同情,准予她的离婚诉求。而大明则指责阿玉婚前隐瞒疾病史,并称是她先因药物流产伤害了自己的感情,才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认为,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
昨天下午3时20分,闸北法院民事审判庭传来法槌敲击声,一审判决阿玉和大明的婚姻无效。(记者罗剑华通讯员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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