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工作没有上进心”竟然成为酒店对员工罚款的依据。劳动部门指出,这种依据站不住。
日前,打工者王某来到本报投诉人民路401号绯绯渔村餐饮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王某5月18日下午来到该渔村打工,6月13日店方通知她已被除名。王某向店方要求结算工资时遭拒绝。16日,王某来到本报读者接待室反映此事,记者与店方取得了联系,店方答复称,太忙
17日王某找店方结算。按双方约定,工资是480元。店方一位负责人写了条子,要求财务部门结算6月1日到12日的工资及100元的服装押金,5月份的工资只字未提。结算完毕,王某拿到一张工资条,上写工资额为224元,被扣掉餐费3元,罚款110元,实得111元。
店方给开了两张罚款单据,一张写着:办理证件不积极,令酒店工作人员耽误工作,给予罚款。另一张写着:工作没有上进心,令领导不满意,给予罚款。
四方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对劳动者的投诉进行调查。(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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