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6月22日电(记者李靖)发生在天津的不孝弟弟酒后殴打母亲、姐姐情急之下用红裤腰带将弟弟勒死一
案,日前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这起由家庭暴力而引发的亲情犯罪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提供的一份抽样调查显示,有18.5%的人承认配偶有过家庭暴力行为。另有调查显示,
由家庭内部矛盾而导致离婚的,占婚姻问题案件总数的55.4%, 由此产生的虐待、遗弃、伤害、杀人等亲情犯罪的刑事案
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副会长、南开大学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乐国安教授说,亲情犯罪与普通犯罪不同的是,一般都会有
长期的心理积累,有时没有明显的犯罪意识。在“姐姐勒死不孝弟弟”这一案件中,姐姐就有长期的心理积累,“忍无可忍”
;而弟弟虐待母亲的家庭暴力,又成为姐姐实施亲情犯罪的动机。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惨剧发生了。
天津社会科学院伦理学研究员李雨村说,亲情犯罪还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当事人在处理家庭问题上,不论对方有多大
的过错,都要保持理智和清醒,决不可采取家庭暴力的手段施加惩罚。因为法律明确规定,除了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任
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滥施惩罚,要由司法机关裁决与处理。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建国说,这起姐姐勒死不孝弟弟案,是一起典型的由家庭暴力而引发亲情犯罪的案件。
这类案件大多都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涉及“法”与“情”关系。以《刑法》来调解家庭暴力,是最后的手段。作为长期受儿
子虐待的母亲,应当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姐姐面对“十恶不赦”的弟弟,也应当采取法律手段来对其实施惩罚,而决
不能采取家庭暴力来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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