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苏飞)6月20日,府谷县庙沟门派出所破获一起入室盗窃现金案件,令人感到惊讶的是,盗窃6200元现金的作案者竟然是一名11岁的孩童。
6月17日,府谷县高川工商所阎喜荣一行到辖区庙沟门镇收取工商行政管理费,中午携带装有6200元现金的密码箱住进延河旅社2号房间,然后掩门到3号房间看电视。半小时后回到房间,发现密码箱内装的6200元不翼而飞,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6月20日,群众举报有
6月17日上午,11岁的刘某带着9岁的王某先在一饭馆偷走7元现金后,独自一人沿街再次寻找行窃机会,路过延河旅社时,发现2号房间门虚掩着,便溜了进去,将未上锁的密码箱中的现金盗走。
经查,刘某早在今年4月就曾在一家饭馆盗窃现金400元,目前派出所已责令其家长退赔赃款,并对其孩子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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