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潍坊6月23日讯(王子芳 刘炳文)山东省昌邑市法院柳疃法庭日前审结一起七龄童张安(化名)诉亲生父亲不付医疗费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父女二人握手言和,父亲当庭付给张安抚养费5000元,其余医疗费29391元在3个月内一次付清。
张安现为昌邑市某小学一年级学生。1996年4月10日,张安的母亲和父亲离婚,协议约定:张安先由母亲抚养,父亲张某每年承担抚养费2500元,孩子医疗费超过5000元由男女双
动感短信、闪烁图片,让您的手机个性飞扬!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