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6月24日电(原碧霞)
3年前,太原市高中毕业生王丽(化名)按报纸上登的一则招聘广告去某公司参加应聘,该公司要求她留下身份证复
印件及照片后回家等通知,但几个月过去了,王丽仍没有接到任何消息,她以为自己应聘落选了。可没料到,现在已走进大学
校园的她竟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公司投资100万元的“股东”,而且还被人告上法庭,并被法院一审判决对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
责任。
王丽的事再一次给“象牙塔”中涉世未深的学子敲响了警钟,律师提醒高校学子:在找工作时必须提高自己的法律意
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避免未出校门先“摔跟斗”。
暑期将至,又一批莘莘学子即将踏入社会,一些在读学生也在寻找一份既证明自己的能力又能为家庭减轻负担的短期
打工机会,但由于他们法律意识、自身保护意识不强,许多人为陷阱正在不远处等着他们。
太原市重型机械学院一个大二学生告诉记者:“我打工被骗的事情太多了,去年暑假我去了一个职业介绍所,一去那
里,首先要交50元中介费,然后再说找工作,他们给找的都是什么推销、发传单之类的体力活,我们给他们卖体力还不说,
工资也不好好发,我们还有的同学做了几天就被辞退了,真是没办法。”
山西省华闻律师事务所贾律师说:“目前大学生打工被骗现象很普遍,原因有很多方面,但首要原因是大学生涉世未
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因此,大学生在打工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权益被侵害,一
定要找专业的人员比如律师去咨询,或向有关国家专门机构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律师还建议:“学生在打工前应先了解所应聘的公司的背景,应事先确认用工单位是否有法人资格,在签订合同前应
该先核实公司身份:是否有工商、税务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招工单位是否有招工权等等,以
免使自己处于弱势地位。”
另外,律师还告诫学子们应多学一些法律基础知识,这样在遇到困难时就不会感叹“书到用处方恨少”了,也不至于
手足无措。”
律师提醒广大学子:应当去一些正规的中介单位寻求就业的机会,以防落入形形色色的就业陷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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