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轶男,本报首席记者李伟俏
打官司虽打赢了,到手的判决书却成了一张“白条”。无奈之下,73岁的当事人曾洪祥老人决定在网上低价拍卖判决书。
承包动迁楼后“惹火烧身”
曾洪祥是哈尔滨铁路局的退休干部。1993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曾洪祥在吉林省四平市的亲戚介绍他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认识,并承包了一个兴建南河小区58号楼的工程。1995年末,南河小区58号楼如期竣工,这之后中兴公司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共计30余万元。期间工人的工资包括一些用工材料的支付,都是曾洪祥和家人东拼西凑的。每当找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索款时,对方不是找不到人就是用各种理由推托。
四场官司打了6年
1996年,曾洪祥以四平市铁东区建设公司的名义将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诉到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中兴房地产公司答应付款。然而第一场官司打完后留给曾洪祥的只是漫长的等待。1997年,曾再次将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诉至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法院一审判决,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四平市铁东区建设公司工程款348397元,支付违约金222625元,总计57万余元。中兴房地产公司不服此判决,上诉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1999年12月17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接到判决书后,曾洪祥马上向四平中级法院提出要求强制执行的申请。2000年7月,法院为他执行回来两套房子。两套房子折价25.6万元,还剩下31.5万元未执行回来。曾洪祥为讨回余下的欠款,不断地奔波于哈尔滨市与四平市之间。中兴公司只是一拖再拖,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仍然无法得到彻底执行,判决成了一张无法完全兑现的“法律白条”。
无奈上网拍卖判决书
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曾洪祥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当时广州有一人打官司打赢后,法院执行起来非常难,案子拖了三四年毫无结果,后来该人想出拍卖判决书的方法。这个“点子”一下触动了曾洪祥,于是他也想拍卖判决书。外孙女帮他在黑龙江信息港上发出了“伊妹儿”。
据了解,曾洪祥尚未执行回来的三十多万元余款再加上由于对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十多万元,总额超过60万元,曾洪祥说只想要回32万元。
拍卖至今少人问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曾洪祥上网发出消息至今,主动与他联系想购买其判决书上债权的人几乎没有。如今曾洪祥老人手里价值60余万元的判决书如同一张白纸。
评论:官司“白条”谁埋单
曹晖
在一般人看来,历尽艰辛,终于在法院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书,应该是对自己官司的一个不错的交待和了断。但,且慢,真正亲历其间的人不少还要体味一个令人无奈乃至愤懑的“续篇”———执行难……
像曾洪祥这样手握官司“白条”的人并不少,只是像他以网上拍卖这种极端方式来表达无奈来显示无助的人并不多。走极端并不可取,可能也不合规矩,可如果它传递的是一种有代表性的声音,就不能无视这种胜诉者无奈的表达方式。判到手的钱三年五载“兑换”不成实实在在的人民币,那张判决与白纸又有何异?换个角度看,这种拍卖更像是一种讥讽,败诉者连法院的终审判决都敢公然漠视、推诿、拖延,让寄望于法律的人们如何期待正义与公平。
法院执行难,难处很多,但如果不积极地去化解,而将难处回流或转嫁,难处也许就变成了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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