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银行出纳员竟敢采用滚动式扣押电汇凭证、现金不入库等手段,私自将自己经手、保管的62万多元现金挪用,借给他人和购买彩票,结果双双被判刑。
师某、张某均为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马家营分理处的出纳员,2000年8月至2001年11月底,两人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62万多元公款挪用。他们将其中的10万元借给师某的朋友刘某使用,并向刘某收取利息1.4万元,两人各分得7000元。其余款项用于购买体育
今年4月22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挪用公款罪将他们公诉至该区法院。官渡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师某、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数额巨大的公款,且至今尚有近50万元未追回,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据此,师某、张某均被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丁强(春城晚报)
动感短信、闪烁图片,让您的手机个性飞扬!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