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残疾人参加就业培训成绩合格者无须缴纳学费,新生上学可获补助,考上大学可获重奖……近日,杭州市残联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实行补助的一系列助学新措施。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杭州市区户籍(暂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和在就业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待业或失业的残疾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和所 在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机构批准,都将得到就业培训补助。
补助的具体标准为:参加省、市残疾人培训学校培训的,成绩合格者学费全额补助;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培训的,成绩优秀者学费全额补助,合格者补助90%;新接收安置未经培训的残疾人所在单位,按安置人数和工作岗位情况,给予人均每月400至600元的标准补助3至6个月;接收安置残疾人就业并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单位,按安置人数和工作岗位情况,对为安置残疾人添置的设备和无障碍设施,给予最高限额为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与此同时,杭州市还对父母一方在市直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人家庭或残疾人子女就学给予补助和奖励。其具体标准为:对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残疾人家庭的子女给予学费补助,最高限额小学为300元/学期,初、高中为500元/学期,考取大专以上院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000元;对考取中专以上院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中专为2000元,大专为3500元,本科及以上为5000元;对中专(含)以上学历,获省、市级优秀毕业生的残疾学生,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的自强奖学金;对评上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职高、技校的残疾学生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实习生朱梦绮 本报记者汪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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