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6月25日电(通讯员萧剑记者李建平)本报今年4月6日三版曾以《老虎病死,主人卖肉》为题报道的全国首例东北虎虎肉贩卖案,6月24日终于尘埃落定:宁波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了严叶成、周建伟等四被告人的上诉,维持慈溪市法院的一审判决。
前年4月,在浙江省温州市演出时,黑龙江北方大型驯兽马戏团的工作人员周建伟经人介绍,以8.5万元的价格将其非法驯养的一只东北虎转卖给江苏淮安天翔马戏团的严叶成。 为了将该虎运离温州,与周建伟同一马戏团工作的周建强以本马戏团的东北虎驯养证,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内骗取了运输东北虎的相关证明,使严顺利地将该东北虎从浙江温州运至福建省泉州市进行演出。同年11月,东北虎病死。严叶成将死虎剥皮,用酒精对虎皮、虎爪进行了处理,并将虎肉及骨头放进冰柜存放在淮安市老家伺机出售。去年12月,严叶成与亲戚史建强两人与宁波某饭店谈妥以2.1万元价格出售虎肉。因公安机关已事先接到报警电话,致严叶成等人的犯罪目的未得逞。12月3日,严叶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于今年4月5日以严叶成等人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分别判处严叶成、周建伟、史建强、周建强有期徒刑九年、十年、五年、六年。事后,四被告人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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